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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土地出让合同大考开发商实力
2008年8月7日 9:43  武汉晚报 杨光华

    ● 规定地块的开工、竣工时间

    ——想囤地,很难

    ● 规定容积率的上下限

    ——想打擦边球,很难

    ● 规定开发总套数

    ——想随意做大户型,很难

    由国土资源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也称新版土地出让合同)7月1日起正式执行。

    目前,距新版土地出让合同执行已一月有余。但本地开发企业均称未收到新版土地出让合同。“至今没有看到新版合同”。湖北人信地产副总经理陈佳禾说,最近经手的合同都是老版合同,“2年内必须开工,没有竣工时间的规定,没有开发时间的限制”。

    “限制了开发时间,限制了容积率,是新版土地出让合同的最大不同。”长期从事土地前期工作的开元地产负责人高伟表示。

    5日,市土地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实行新版合同。预计到下次挂牌交易时,可能会使用新版合同。对于具体时间,该工作人员没有透露。

    变化有三

    与老版土地出让合同相比,新版合同有三大显著变化:明确了开工与竣工时间,原则上开发时间不超过3年;规定了开发总套数;规定了建筑指标的下限。

    其中,约定开发和竣工时间是最让开发商感觉“严格”的一条。 武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秘书长肖汉昌认为,开发周期应该与项目的规模有关。十万平方米以内的项目,三年绰绰有余;几十万、甚至百万平方米的项目,三年开发完毕比较难。

    他说,如果遇到旧城改造,遇到拆迁难的问题,三年更是不可能做到。特别是市场不好的情况下,开发商也不会把资金全押在项目上。“一刀切”的做法,不够科学。

    “千亩大盘,三年怎么能开发完?”本地某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开发商说,“总不能把房子都做好放着,等着卖”。

    他表示,新版合同对规范土地市场与房地产市场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也会加快开发商的工作节奏,影响他们的工作成本,给他们带来压力与难度。如今,“聪明”的政府推出的土地都是“切为小块”出让。

    新的示范文本还要求增加套数的规定:每宗地的开发建设总套数,以及90平方米以下的套数。 但肖汉昌认为,限制套数的做法,等于给企业的产品定位定死了。这应该交给市场来定,政府要做的是限制容积率与密度。

    “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套数在市场整体供应量中所占的比例远远未达到70%。”某楼盘销售经理坦言,一宗土地出让后,各项规划指标如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按老合同规定要标明上限,而新的土地出让合同,除标明上限外,还需标明下限。 建设指标下限的规定,杜绝了一些郊区公寓项目宁愿牺牲容积率,把公寓改做联排别墅的现象。

    实力鉴证

    今年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其中规定,明确土地闲置满两年,无偿收回;土地闲置满一年,按照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

    市场走冷及土地政策双管齐下,为避免土地被收回,各地产开发企业加快了手中土地的开发。

    在开发资金普遍吃紧的眼下,新版土地合同对开发商的运作实力提出了高要求。 不少开发商表示,“这将是土地市场的又一次规范,考验开发企业对风险的自控能力。之前,开发商可能出于企业扩张需要,盲目地加大土地储备量而忽视了其中的风险。”

    对此,肖汉昌表示,新版土地出让合同,更加细化,更具有针对性。对开发周期的限定,有效防止开发商囤地。这更有利于规范企业的开发行为。高伟则认为,“对政府出台此项新规定的目的与背景,稍加分析,新版土地出让合同对开发商的影响可想而知。”

    “以一个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的项目为例,项目开工前的前期准备、方案设计阶段一般要一年时间,开工到开盘要一年时间,开盘到竣工交付也要两年时间。”本地某开发商说,以前项目开工后,开发商一般会分几期销售,万一形势不好,还可以放一段时间再说。今后不行了,3年时间限定了,为保证资金回笼,只能一符合预售条件就立马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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