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中国房地产贷款增长迅速,不仅挤占了大量银行新增贷款,导致金融资金过度向一个行业集中。更重要的是,银行风险同房价上涨成正比例增加,一旦房价较大幅度下降,地产金融危机不可避免。在调控难以有实效的情况下,为抑制房地产市场过度需求,减轻投资和投机行为,提高房贷首付及贷款利率成为调控部门降低银行风险的必然选择。
2007年9月,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通知,对已通过贷款购房、又申购第二套或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公布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随贷款购房套数的增加而提高。
2007年12月,人民银行、银监会又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简称《补充通知》),指出“第二套房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并就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有关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补充通知》为第二套房房贷新政的具体实施提供了有效的保证。
第二套房房贷新政的实施对市场产生了不小的冲击,效果是明显的。与之前商业银行对住房按揭贷款普遍给予15%的利率优惠相比,新政明显提高了购房者成本,投机炒房的利润空间被大大缩小,投资风险进一步增大,一些投资和投机炒房者将不得不谨慎从事。
自2007年10以来,全国各地反映强烈,房地产市场成交量出现大幅萎缩。特别是许多大中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等新建房屋以及二手房销售量都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一些城市还引发了“退房潮”。尽管各地的房价还在不断上涨,但是这些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有价无市”的状况甚为明显,市场出现量减价升的“空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