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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组合拳打击“捂盘惜售” 开发商戴上“紧箍咒”
2007-9-7 8:45:00 源自:武汉晨报 胡继权 通讯员张凡博

    9月加推保留房源、典藏楼王绝版推出……这类将同期楼盘“零打碎敲”分批上市的行为,今后将被视作违规,开发商如不改正,将被降级甚至取消开发资格。

    昨日,市开发办发出通知:单个规划建筑面积3万平米以下的新楼盘,应当一次性申报预售许可证;超过3万平米的,每次申报预售面积不得少于3万平米,所有取得预售许可的房源,10日内必须全部开盘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不得采取发布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行为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得以认购(包括认订、登记、选号、发卡等)、收取定金等各种形式卖房。

    此外,开发商申请预售时,必须上报预售房的位置、面积、竣工时间、开盘时间、价格及执行时间、认购选房方式等销售信息,市开发办将在报纸及该办网站(www.wh-kfb.gov.cn)上公开这些信息,供市民查询和监督(投诉电话:82600651)。

    下周一起,我市将组织两个专班,对所有在售楼盘进行巡查。

    对有违规行为的开发商,除对其进行处罚外,还将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其不良行为记入该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并按规定给予降级或取消开发资质处理。对已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不按规定时间开盘、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的,该办将撤销其预售许可,且6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销售。

    市开发办项目管理处负责人称,近期我市部分开发商采取分栋申请预售、不按时开盘等方式,人为控制新房上市量,并以此逐步抬高房价,市民反映较强烈,若不采取措施,将对我市房地产市场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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