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物权法》正式公布。
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专家称,《物权法》的出台对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增加市民的购房信心有积极作用,而市场预期,《物权法》的通过,将引发未来物业税的开征。
《物权法》增强购房者信心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最重要的议题,莫过于《物权法》的审议与通过。
《物权法》通过的消息一经传出,近期持续劲升的地产股板块应声而落,招商地产、保利地产、华侨城A、浦东金桥、北京城建、北辰实业等等优质地产股纷纷跌幅居前。
《物权法》对于房地产的影响,已十分明显。
武汉新兰德余凯表示,《物权法》获通过,将进一步完善我国财产权体系,并极大地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余凯认为,《物权法》中的一些条款,对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权力,进行了相当程度的约束。这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是有益的。同时,《物权法》的实施会增加购房人的信心。“因为我国房地产采用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两证合一的管理制度,而土地使用有明确的70年规定年限,不少购房者用尽乎一生的收入购房,但使用时间却有限。而《物权法》则明确地规定了产权属性,购房者担心的问题将不再存在。 ”
武汉戴德梁行评估及调研部助理经理刘利华表示,《物权法》的实施增加购房人信心主要有几个原因:首先是对于70年期有了明确规定;同时对征收补偿的原则和内容作了规定;在与房产有关的涉及民事的权利问题时,如小区内停车场、会所等公共设施产权不明确,“有的小区已将车位费均摊入房价,但在入住后仍向业主出售或出租车位。有了物权法为依据,相信小区内设施的产权划分会更加明确,业主的权益也能受到保护。对于政府机关与相关部门的规定也将促使房地产有序发展”。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对于目前武汉市个别小区存在的业主公共空间的所有权问题提供了一个解决的法律依据。可以有效防止开发企业将小区的车位公开对外销售牟取高额利润。” 武汉青年国民经济研究所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涛说。
物业税将如影随形?
王涛指出,根据市场预期,“《物权法》的通过将引发未来物业税的开征。”
物业税又称“不动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为了保有它们,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
此前,提请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财政预算报告中,就首次提出将“研究开征物业税的实施方案”。同时,全国人大代表、原中建三局局长洪可柱建议政府以长期收取“物业税”制度来取代出售土地使用权一次性收取出让金制度。
王涛说,如果物业税真的开征,对于房地产将有三方面的影响:“一、增加房产持有人的“持有成本”,进而抑制房地产投机行为;二、可有效提高房地产资源的利用效率,刺激土地的供给,避免业主空置或低效利用其财产;三、会使住房消费习惯改变,使小户型住宅受到追捧。”
亿房市场研究部研究总监沈宏波认为,“对武汉房地产的影响不会马上呈现,特别是房价上的,还需要时间。但是对中小开发商的影响会比较大,中小房地产可能面临市场洗牌。”
本报记者 屈虹晖
静待调控连续剧
央行又加息了!物权法终于出台了!土地增值税进入清算时代了!
三个里程碑,带来又一轮房地产调控周期。
人们应该还记得已持续多年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真正让开发商关注甚至恐慌的则是由“国六条”开始。
“观望气氛渐浓,住宅地产业的预期盈利水平下降,众多房地产从业者陷入窘境。”是那个时候的后遗症。而警示是:有地就赚钱,有房就好卖的时代,正在消亡。
近两年的调控轨迹剧烈起伏。从银根到地根,又从地根到银根,反反复复,但政策背后的气韵已悄然变化。如果说,最初的调控还带着追寻与自我怀疑,那么,经过了几年的实践与补充,如今已被自信与自满取代。
一部又一部不断细化的调控政策,呈现出管理部门与相关利益集团博弈的痕迹。在细节上,它是现状与技术上的积累,而非纸上谈兵的文章;在力度上,它有排山倒海式绝情;在市场策略上,它采取大经济时代的和谐方针……
当物权法成为法律条文公布时,大部分的专家都开始解读和研究,然后肯定。小部分专家在短暂质疑后,也迅速在大环境之中妥协,而他们之前的追问就开始显得概念化与空洞。
就像许多电视剧,因为留下无数个破绽,所以才有续集以及再续。
或许因为看电视剧已成习惯。最近,许多人会想:调控的下一步会否是物业税?